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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姓男子於1998年在msn上認識未滿18歲少女,一人分飾多角,大頭照盜用花美男照片,讓涉世未深的少女上鉤,他為了掩飾真面目,竟以「面膜」遮臉,不敢以真面目現身,桃園地檢署17日依妨害性自主起訴男子。47歲的路男盜用花美男照片,當做是自己msn的大頭照,在網路上招搖撞騙,6年前,他先以洪姓女子假身分,在聊天室結識當年未滿18歲的被害少女,取得其信任後,再以另一個身分出現搭訕少女,還騙少女說,自己是洪女的弟弟,要約少女見面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少女以為是帥哥約她,欣然答應,兩人相約在中壢市1間汽車旅館見面,路男未免一露臉就破功,竟然出怪招,先抵達汽車旅館的房間內,敷好面膜等少女出現,他等少女進門後,再將其推倒在床,性侵得逞。路男後因以相同手法性侵另名被害少女被告發,經檢警清查其電腦資料後,發現桃園的這名少女也受害,案件從台北市移轉到桃園地檢署偵辦,17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嫌,起訴路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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